《威海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农村低保户实行水费定量减免,每户每月减免2至3立方米水费。这是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水利局获悉的。
据了解,自2006年威海市委、市政府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以来,威海市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共建设了1486个村的自来水工程,全市2667个村基本实现了自来水全覆盖,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已由重在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威海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威海市农村公共供水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办法》分为七大部分51条,对全市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尤其是对供水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规定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七大条件,一是有稳定的供水水源;二是有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三是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是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五是有合格的从业人员;六是有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七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威海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27条明文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低保户实行水费定量减免,每户每月减免数量一般为2至3立方米,减免的水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曲卫韶 曲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