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刘伟)6月8日,长安区卫生监督所全面启动了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饮用水污染、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
据悉,根据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下放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通知》的要求,自2010年1月27日起,石家庄市建成区内自建集中式供水(自备井)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监督工作下放至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长安区卫生监督所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式供水(自备井)和二次供水专项检查活动。
8日,长安区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全区130余家涉水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大会。此次会议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向所有单位下发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所有涉水单位负责人签订《饮用水安全承诺书》,并对涉水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了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经过培训,各单位的管理人员认识到了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逼性,更加清楚了如何进行涉水设施的卫生管理和安全防护。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将对供水单位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建立和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情况,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对供水设施周围影响半径范围内是否存在渗水厕所、化粪池、渗水坑等污染源情况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箱加盖上锁,水箱周围2m内是否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蓄水池周围10m以内是否有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情况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并对所有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情况实施卫生监督检查。
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将全方位监督检查各类供水单位,拉网排查供水单位的卫生安全隐患,对许可证在使用期限的从业单位进行水质检测,采集样品送疾控中心进行检验,对输水管道按有关标准进行消毒。对许可证到使用期限的从业单位重新验收场地,督促其达到卫生标准后,尽快换发卫生许可证,保障辖区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水源疾患,以及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同时,各监督分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开展“回头看”,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典型做法和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