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日举行,会议审议和表决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商报记者从中获悉,本市将适时修改1996年制定的《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试点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据了解,吴强等11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该条例的议案,代表们认为,1996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存在一些不能完全适应供水管理新变化和新要求的突出问题,如政府、供水企业和用户之间关系不明晰,未对全部用水户进行有效计量,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不明确,对恶意欠费行为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
会议认为,有必要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为此,常委会已将该法规修改列为今年立法调研项目,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调研工作,全面梳理现行供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市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研究,推动法规适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