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住建部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
住建部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0/9/7 9:34:14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推进城镇减排工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行的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执行。


  暂行办法指出,该办法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的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局)、市政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考核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指标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减效率以及监督管理指标。住房城乡建设部于每年5月前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自查报告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查内容除考核指标外,还应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制度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污水处理水质监测、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按照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考核评分细则。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记分,分为优(≥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4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的将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给予通报。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30天内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和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徐祖信院士:现阶段我国城市河道污染主要问
四川广安:水环境质量3个100%从何而来
新疆着力破解水资源制约瓶颈
常德:暴雨中井盖涌水市海绵中心30分钟妥
张家界调度全面做好全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秦皇岛经开区持续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
烟台4处水塘水库集中改造海绵示范项目月底
2024年北京水生态“体检报告”出炉:河
北京排水集团:系统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重庆“三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3全球最大环保展慕尼黑IFAT中国系列子展
42024中国环博会深圳展 IE expo
5六大主题分会聚焦水利行业热点,尽在9月4
6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7突破性过滤技术问世,可清除水中多种持久性
8英国推出严厉措施阻止水污染
9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102024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与方法学术会议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