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江西宜春萍乡城市污水处理费本月起上调
江西宜春萍乡城市污水处理费本月起上调
发布日期:2010/2/25 10:17:45

  昨日,记者从萍乡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江西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以及该市近 3年供水供需实际,我市制定了《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并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调整后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自 2月 1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在萍乡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规划范围内向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达标污水的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从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备水源用户)。分六大类别征收: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月用水量40吨以内(含40吨),按照 0.8元 /吨收取;月用水量超过40吨,40吨以上部分,按照 1元 /吨收取;集体用户(两户以上共用一块水表)由供水公司按照总表用水量分摊到户,按上述标准计征。未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 0.8元 /吨;已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但未达标排放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 0.8元 /吨;已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且污水达标排放并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的工业企业,按上述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 15%收取管网运行维护费;已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且污水达标排放,但其污水未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的工业企业,免征污水处理费。


  行政事业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 0.9元 /吨;经营基建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 1元 /吨;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 1.1元 /吨。此外,使用自备水源的污水处理费按照相应用水种类标准执行。对于城市困难群众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将实行优惠政策。


  对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用水户每户每月免收 6吨污水处理费;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按居民生活用水最低标准减半征收污水处理费,优惠政策将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执行。据悉,此次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了听证会。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各行其道,方得清流——上海全面整治雨污混
预计到今年年底国家水网覆盖率达80.3%
推动370宗项目落地!广东水经济再“吸金
中国代表团在第十九届世界水资源大会阐释水
苏州以河长制为抓手建设幸福河湖
上海暴雨天“看海”情况少了,晴朗天河道更
非凡“十四五” 湖南省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
2025海绵城市建设研讨会在济南举办
北京市211个村纳入城乡公共供水范围
西安水务集团推进管网升级 疏通 “城市静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3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4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5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6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7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8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9大庆油田海绵城市相关系统获国家专利
10青岛滨海学院学子为智慧城市建设排水难题创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