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城市供水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城市供水
发布日期:2009/10/10 9:36:41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切实

  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为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水价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水价调整要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为目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分步到位;要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问题,促进水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工作,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控制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着力降低管网漏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依法履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

  《通知》要求要理顺水价结构,逐步将城市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实现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公平负担,促进节约用水。要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鼓励再生水的使用。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要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和比价,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各地在调整水价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要结合价格总水平变化,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强调,水价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审慎决策,把握水价调整时机,统筹考虑与其他价格改革的衔接,稳妥地做好水价改革工作。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参与项目荣获202
锚定“十五五”水务蓝图,全方位推动北京水
云南省持续强化河湖保护治理 六大水系水环
《兰州市整县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
甘肃构建系统化河湖管护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26年第二批"两重
中建发展水环境治理课题入选国家级科技重大
深圳市观澜河口调蓄池初小雨处理设施水质提
第十届电子行业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技术研讨会
云南六大水系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重点高原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3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4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7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82025中国城市水环境与水生态发展大会在
9从“卡脖子”到“金钥匙” 大连开展入海河
102025全国水科技大会共谋水业创新发展新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