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切实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全市水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海东以“四个转变”新思路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将在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
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河湖库水环境治理,加强河湖库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河湖库水生态执法监管。
到今年末,海东将全面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届时,将建成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同治、多部门联治、全社会群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到“十三五”末,水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有力,水污染综合防治成效明显,河湖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综合执法监管更加严格,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有效遏制。
据了解,为加强对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海东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分级设立河长,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辖区内黄河、湟水河、大通河等三条重要河道设立市级责任河长,分别由市级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级建立总河长会议制度、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河长专题会议制度、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