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江西省宜春市出台乡级水务站建设实施办法
江西省宜春市出台乡级水务站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6/10 13:21:42

 

  近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宜春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乡级水务站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市农村综合改革实际,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宜春市乡级水务站建设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宜春市每个乡镇原则上设置1个水务站,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4人,具体设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岗位;主要承担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水土保持监督监测以及防汛抗旱调度管理和技术服务等公益性职能。《办法》还从水务站管理体制、人员选聘、经费落实、绩效考核、教育培训、组织领导、实施时间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尤其是对改革实施提出了严格的时间节点要求,要求各县市于2009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7月30日前组织完成改革具体实施工作;8月20日前对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办法》的实施,将对健全宜春市水利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10年稳定保持Ⅱ
六安市四项海绵城市重点工程竣工开放
河北今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54亿,持续筑牢
对污水治理“斤斤计较”,泰和“四则运算”
江苏发布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成果 水质创监
黑龙江44条地级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太原雨污分流每日“剥离”近8万立方米污水
山西:完善水网大动脉 骨干工程捷报传
天津:聚焦防汛排涝民心工程 三大项工程建
浙江出台实施意见建立省内流域“三水统筹”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3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4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72025全国水科技大会共谋水业创新发展新
8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9全球可持续城市平台亚洲城市学院活动举行
10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