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3日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贵州省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完成520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4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6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明确了各省“十四五”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目标任务。结合贵州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加紧研究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结合贵州省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重点推进县、夯实基础县划分标准,分类细化各地“十四五”及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优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在治理模式上,坚持以分散治理为主,集中治理为辅,因地制宜采取纳管处理、集中处理、分散治理、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在处理工艺上,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成熟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植草沟等无(微)动力的生态处理技术。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优先考虑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重点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加强与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相衔接,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对纳入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坚持以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分期分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逐步解决农村水环境突出问题。
此外,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沟通,结合农村户厕改造计划和推进情况,将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暂不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改水厕地区,要在粪污处理设施选型、设计规模和施工建设等方面,预留后续污水处理空间。通过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调度内容,先后8次采取召开腾讯视频会议调度和现场调研的形式,帮带指导市(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相对缓慢的地方,强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指导。并结合贵州省农村人口居住相对分散、环境容量较大的特征条件,以充分利用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为突破口,以村民自用、生态消纳、农田灌溉、粪肥还田为主要途径,研究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科学务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据悉,按照目标要求,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25%,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