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21年1-10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市稳居前列。这也是我市连续7个月跻身全国水质考核“红榜”。
11月2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范围包括全国330余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今年1-10月,乌鲁木齐市地表水质排名全国第14名。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1-10月,我市乌鲁木齐河、水磨河、乌拉泊水库5个纳入国家监测考核的断面水质均达到优良。
“我市已连续7个月跻身全国水质考核‘红榜’,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得益于我市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稳步推进。”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陈建峰说。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水生态环境保护,先后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写生态修复方案,为科学治理和生态恢复提供依据,并组织开展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陈建峰说,按全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的调整,今年我市还启动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整优化工作。同时,强化河(湖)长制从“建立”到“见效”转变。
据了解,今年,四级河湖长严格落实巡河巡湖工作,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立查立改,有效提升了河流、湖库生态和环境质量。
按照国家《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进行排名,生态环境部每次公布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前30名和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后30名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