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电鱼后果这么严重,我再也不敢了,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处罚。”这是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周某林在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上的忏悔。
近日,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一桩涉水域生态环境案件。被告人周某林在缓刑考验期间从新干县驾船窜至峡江县仁和镇水域段(赣江禁渔区)非法电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草鱼等水产品22.5公斤。最终,该法庭判处被告人周某林有期徒刑八个月,承担非法电鱼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金人民币二千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这是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破坏赣江水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赣江渔业资源和河道生态系统平衡的一个典型案例。
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守护野生动物家园。野生动物的大量捕杀使得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受到极大破坏,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被告人郑某铃、叶某平、戴某明、易某如4人合谋,以电网电击的方式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鹿1头,之后4人将水鹿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邓某仔、廖某孙。邓某仔、廖某孙将水鹿肉以1.26万元卖出,并将水鹿皮、骨头等熬成鹿胶。案发后,上述6人共退赃3.26万元。该法庭以非法捕猎、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6名被告人缓刑,分别并处5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该法庭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矿产、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去年,该法庭共办理侵害珍贵濒危动植物及涉土地、矿产、林木资源案件19件41人,判处5名被告人实刑,共判处罚金27.6万元,生态环境修复金4.69万元,补种复绿3.52亩,补种樟树9颗,追缴违法所得38.71万余元。
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震慑潜在污染者。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对土壤、地下水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危害十分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命健康,且治理危险废物污染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孙某坡指使被告人陈某刚、王某华等人驾驶江苏牌照罐车,将16罐车183.56吨废液从江苏省昆山市偷运至峡江县境内,再由峡江籍被告人陈某平、肖某斌接应、指引将废液分别倾倒于巴邱镇连陂村和罗田镇眼头村的水塘内。孙某坡归案后,其亲属主动向峡江县生态环境局预支危险废液处置费140万元。该法庭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坡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4万元不等。此案追究了提供、运输、倾倒等环节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于斩断危险废物非法经营地下产业链条、震慑潜在的污染者具有典型意义。
据悉,自2019年12月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峡江县人民法院巴邱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负责审理峡江县辖区内和吉安市范围内的赣江流域环境资源的一审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以及赣州、宜春、南昌三地涉赣江流域部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该法庭立足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保护,构筑“水、陆、空”立体环保网,全力推动赣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助建赣江“最美岸线”。去年,该法庭共审理涉水域、陆地、大气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4件53人,判处13名被告人实刑,判处罚金41.6万元,生态环境修复金144.8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9.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