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提出要巩固提升建成区内20处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发挥属地管理和基层河长的一线巡河作用,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管理职责,完善河渠巡查、问题上报、职责分工、跟踪落实、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跟踪落实。同时,按照河渠所在城区和相关设施产权单位及管理部门,我市将逐一明确维护管理职责,厘清黑臭水体整治后河道及岸线、排水管网、截污设施、垃圾淤泥清理、园林绿化等责任,充分发挥数字城管采集员、设施巡查等人员的巡河功能,做到所有设施巡查全覆盖。
2021年,我市将搭建完成排水设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排水设施、管网运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综合分析和动态管理。为防止污水排入河渠,我市将建立“厂—网—河”一体化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按河渠确定相关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提升泵站及河渠设施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实现应急联动、协调处置。
我市生态环境、城管、水务、公安等部门将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乱搭乱建、倾倒垃圾和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汾河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污染联防联控合力。
为摸清存在的问题,按照时间表,明年6月底前,我市要完成雨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及用户接入情况的全面排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城管部门将实施建成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点、错接点改造工程,全面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同时,实施污水管网“中梗阻”改造,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域,理顺污水排放路径,最大限度降低管网积存水位,避免污水外溢河渠和路面现象发生。
在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方面,我市将力争在2021年完成晋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启动北郊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龙城污水处理厂新建、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等工程。
为防止农村污水和工业企业废水直排入河,对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围内且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我市继续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对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外排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市有关部门还将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大起底,将河渠垃圾清理列入各城区环卫保洁考核范围,杜绝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河渠或堆放河岸、绿化带等行为。市园林部门将及时对河渠施工后边坡、岸线缺失、损坏绿植补栽补种,对具备条件的岸带拓展绿化范围,不断提升水生态修复能力。市水务部门将开展健康河湖评价工作,选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让河渠水清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