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由于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展缓慢,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和发改委有关领导3月17日联合约谈了部分市、县领导。
为了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2015年广西需要削减4700吨氨氮,其中城镇生活源氨氮4250吨,因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发挥多大减排效益,将直接决定广西“十二五”减排任务能否完成。按照相关方案的要求,广西今年必须完成2086公里管网和13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消灭县级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在13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中,2014年应开工70个,绝大部分要求在2015年6月份建成投运,但截至目前,只有9个项目已经建成, 32个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具备施工条件,22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另外,2015年应开工的6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中,荔浦县修仁镇、临桂县五通镇、苍梧县石桥镇、北流市隆盛镇、罗城县四把镇、武宣县二塘镇等6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前期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下一步,区住建、环保、发改等部门每2个月将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确保《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全部按计划落实。同时,将各市县污水处理设施进度、减排工作进展及主要负责人名单等情况定期提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对工程进度缓慢的市县将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未能完成新增污水处理量任务、减排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实行环评限批,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县,按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取消“十佳县”评比资格,并追究县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4年严重滞后的污水处理厂项目
柳州市柳江县有2个;玉林市有10个,其中陆川县8个,博白县2个;河池市东兰、罗城和南丹县各有1个;贺州市八步区和平桂区各有1个;来宾市象州县1个;钦州市浦北县1个;南宁市西乡塘区1个;桂林市临桂县和全州县各1个,以上城市滞后的项目分别占该市当年应开工项目数的100%、83.3%、60%、50%、33%、16.7%、14%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