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南宁市和桂林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名单,将各获得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亿元。
近年来,南宁、桂林市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基本技术路线和“系统设计、系统研究、系统治理”的方法步骤,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南宁市那考河、沙江河等治理效果显着,桂林市漓江截污一、二期工程及流域系统控源截污治理工程使城市整体水环境质量明显改观。据了解,南宁市和桂林市将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继续采取系统、长效治理措施,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治理成效。南宁市计划在2019—2020年投入资金217.7亿元,坚持全流域、全要素、融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系统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做到“七个示范”;桂林市将继续对漓江支流清风河、南湾河共计13公里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进一步提高漓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力争到2020年漓江城市段水质稳定在地表水二类标准,持续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
据介绍,广西于2015年开展黑臭水体摸底普查工作,据普查结果显示,广西14个设区市中有10个城市建成区内有63段黑臭水体,总长度约149.48公里。面对艰巨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广西多措并举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截至2018年底,全区消除黑臭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水环境大为改善。为确保到2020年底前各设区市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广西明确到2019年底前各设区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的目标,并细化分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