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海绵城市”,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近日,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的《浏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审定,由市政府办正式发布。《方案》明确,将借助海绵城市的生态智慧,推进城市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2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2030年,基本建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浏阳”。
2018年浏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通过构建新型城市格局、完善城市承载功能、提升精细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城市品质。而启动“海绵浏阳”建设,正是对这一理念的落实,将使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根据《方案》,我市海绵城市的实施范围为城市规划区,重点实施范围为城市建设新区。其中,长兴湖片区(浏阳大道-花炮大道-浏阳河中路-李畋路-东南外环围合区域,面积约8平方千米)是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
按计划,今年我市将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浏阳市城区山体水体保护名录》《浏阳市绿地系统规划》《浏阳市排水防涝规划》等规划体系,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编制和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并逐步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建设。
“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它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我市完成改造月池路等2处重大堵点,豪兴街等43处渍水堵点,清淤疏通90公里排水管网,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前期工作。
目前,相关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在今年的西湖山城市市民公园游道、城区综合性公园、生态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中,将有机融入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建成一批“海绵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