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域河渠管理保护工作,塘沽街按照《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下一步,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到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计划到2020年,国控断面达标比例达到天津市对滨海新区考核要求;城市防洪除涝保障体系得到加强。
据了解,纳入塘沽街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和湖泊包括海河(堤岸总长6.521公里的行洪河道)、史家庄立交桥下景观湖及河滨公园景观湖。根据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塘沽街相关部门在10月底前建立起各项配套制度,计划到今年年底,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总河长、河长,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河渠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区域内河渠管理保护全覆盖。
据了解,总河长由塘沽街工委书记担任。辖区内海河河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辖区内的排水河渠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河长。总河长是塘沽街推行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河渠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辖区内推行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河长是辖管河渠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区级河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区域内河渠的防洪、除涝、截污、治污、保洁、绿化、巡查、监管、执法和保护工作。
在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方面》
塘沽街道将配合区有关部门健全河渠水量水质监测体系;配合区有关部门划定入河渠排污口设置的禁止和限制区域;落实区入河渠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区有关部门建立区级入河渠排水口门台账,重点管控利用雨水口门排放污水行为。
在加强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
塘沽街道将配合区有关部门划定区管河渠管理范围、建立区管河渠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台账系统,2018年完成河渠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明确范围界限坐标位置,2020年完成河渠管理保护范围设立界桩以及标志牌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加快河渠蓝线划定工作,开展区域内河渠蓝线划定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依据河渠蓝线,留足河渠管理保护范围,对非法挤占的,依法限期退出;对历史遗留的挤占河渠问题,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制定清退规划和方案,限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配合区有关部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区域内已列入天津市涉水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落实整改和管理办法。
加强防洪除涝安全建设方面》
塘沽街道将配合区有关部门摸清行洪河道内阻水障碍物数量、规模、成因等具体情况,建立台账,制订清理方案,重点清除,配合区有关部门加大河道堤防和护堤内建房等监督管理,确保行洪畅通。强化防汛抢险能力建设,提前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完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储备必要的物资设备;实地查勘防汛重点地形,逐一落实险工险段、薄弱环节抢险责任,制订防汛抢险方案,明确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等保障措施,加强河道巡视检查,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做好城市排涝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编制区城镇排水专项规划和防汛预案。编制中心商务区排水专项规划和防汛预案。加快区域老旧排水设施和积水点改造,完善低洼易积水小区排水设施。
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面》
塘沽街道将配合区有关部门制定区域工业污染源专项治理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区废水直排的企业,全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排放达到受纳水域的功能区水质要求。强化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提高排水许可证办理率,做好排水户水质、水量监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建立排水设施台账,明确排水出路;完善分级巡视管理制度,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加强对自建排水设施监管,杜绝违规排放和私接、乱接行为。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配合区有关部门落实老旧小区雨污管网分流、混接改造;严厉打击涉河渠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取土、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