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惠州将实行“河长制”,并“挂图作战”治理水环境。
水环境综合治理备受代表关注,今年年初召开的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关于综合治理水环境的议案》作为大会的议案。
历时5个月,数易其稿,《关于综合治理水环境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炉,将于近期印发实施。27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综合治理水环境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为了保障《方案》落实到位,惠州2017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并实行“挂图作战”。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环大亚湾新区党工委书记、大亚湾区委书记张瑛表示,水环境综合治理要坚持标准更高、管控更严的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做到标本兼治。
现状 全市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近年来,惠州牢固树立治水为民理念,把治水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大力推进治水工程。
作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惠州还大力开展河涌、湖泊等水环境整治,投入“三个100亿元”整治河涌,并为保护一条江立一部法。
今年4月召开的第四届“粤治—治理现代化”广东探索经验交流会,发布了广东“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2017年度优秀案例,其中,“惠州水环境生态治理体系”入选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当前惠州全市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东江干流惠州段水质稳定优良,西枝江水质良好,6个主要江河段面、14个主要湖库水质均达到功能目标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淡水河、潼湖流域水质持续好转,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市区金山湖、青年河等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全市79条镇级河涌整治初见成效,水环境生态水平持续提升。同时,也存在水环境质量保护压力持续增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有待加强、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效益不佳等问题。
亮点 覆盖全市7县区17职能部门
“全面覆盖是《方案》最大的亮点。”市环保局局长黄水祥说,《方案》明确的任务,覆盖了全市7个县区、17个职能部门,覆盖面之广、工作之纵深程度在惠州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没有先例,而且责任非常明确,《方案》主要措施8个方面,共33项任务,保障措施6项,每项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
记者了解到,《方案》的另一个亮点是目标明确。《方案》的办理时间为5年,分成2017年、2019年、2021年三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的水质目标、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标准,每个阶段都必须完成省、市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惠州自我加压,在水环境质量标准、工作任务目标等方面提高了标准。比如,2017年的目标中,50条河涌水质达标率要达到30%,两年后的2019年50条河涌水质达标率要达到50%,到2021年河涌水质达标率要达到80%。根据目标,到2021年,惠州将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黄水祥说,要完成阶段目标中的每项任务困难不小,还要面对一些不可抗因素,但是全市上下通过努力,摘取胜利果实的高度还是够的。“工作做得好不好,考核见分晓。”他说,除了上述亮点外,《方案》明确,每年规定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考核,2019年进行中期考核评估,2021年进行终期考核验收。
措施 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须同步
硬措施才能实现硬目标。《方案》中,涉及水环境治理举措的内容很多,包括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大力开展河涌污染整治……范围覆盖所有水环境治理载体。
管网是“运输”污水的唯一途径,而管网建设不配套是污水处理厂陷入尴尬境地的主要原因,为此,《方案》提出: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
《方案》逐年下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到2021年,全市新增截污管网不少于1000公里,2017年实现建成区的管网全覆盖,到2019年,完成任务的60%,到2021年完成100%。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也列出了时间表,2019年年底之前所有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完成升级工作,达到最新的排污标准。
为治理工业污染,《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新建项目,并向园区设立部门申请撤销其园区资格。
保障 “挂图作战”精细化管理
为了进一步保障《方案》落实到位,惠州2017年底前将全面实行“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曾俊建议,在工作机制上,要落实责任制,推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实行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建立“河长”日志,实现精细化管理。
惠州还将实行“挂图作战”,落实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挂图作战”工作要求,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今年9月底前各县、区完成辖区重点流域环境基础信息测查和综合整治信息平台建设,10月底前完成“挂图作战”基本图件制作,根据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在资金投入方面,《方案》提出,继续实施市级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政策,落实《惠州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金补助办法》等,同时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继续督促各地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要求调整到位。
监督 首部地方法规聚焦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
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把促进水环境的改善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
早在2014年,市人大就把全市79条河涌(含27条黑臭水体)、市区14条主要河涌污染整治情况和25条河涌水质情况,纳入常态化工作监督范畴。在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就把对水的保护作为一号项目,优先立法保护,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
盘点发现,近几年来人大例会大会议案有两个涉及水环境治理。此外市人大还拥有监督工作品牌之——“两江一湾”环保行活动,已连续开展13年。
惠州将强化社会监督。《方案》指出,每年1月份公布上一年度优良水体(Ⅰ—Ⅲ类)、饮用水水源与城市水体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市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
曾俊建议,运用手机APP,做到问题反映“微上传”、任务交办“秒处理”,整改落实“有着落”;定期公布全市相关河流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