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

2月7日,记者从2017年全省环保工作会上获悉,去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今年要实现成都平原大气质量的持续好转,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9%,同时,省会城市成都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数据
1.3亿元激励约束城市“治天”
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2%
总体上看,2016年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广元五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2013年下降12%,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4.0%。
同时,全省地表水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72.4%,其中金沙江流域水质达标率100%,嘉陵江流域水质达标率80%,岷江流域水质达标率由上年度的56%上升到71.4%,沱江流域水质达标率由上年度的18.4%下降至12.5 %,劣Ⅴ类断面水质由上年度的13%下降至5.7%,10个国控出川断面中9个达标(未达标断面为琼江出境光辉断面,国家要求2018年底前达标)。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2.7%。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事实上,四川省政府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在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有10个地级市被扣缴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1800万元,有40个市县被扣缴水质超标资金8870万元。
》重拳
去年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30件
完成对全省五市的环保督查
“一年来,我们以 督政 督企 为抓手,大力开展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会上,四川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表示,去年,四川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启动省内环保督察。完成了对德阳、乐山、广安、泸州、达州五市的督察,共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69人,发现问题线索879个,对40名相关部门人员实施了问责,对198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理。
同时,实施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30件,同比增长38%;处罚金额1.37亿元,同比增长70%;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案件464件,同比增长197%;全省共征收排污费6.27亿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747件,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7287个,已完成整顿43142个。成都、眉山、宜宾、泸州等地环境执法力度大、成效显着。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不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初步建成,153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中有136个通过验收并与省厅联网,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集成了1561家污染源、12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64个水质监测站、45个机动车检测站的数据和400万条机动车数据,为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目标
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9%
省会城市成都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会上,于会文介绍了今年全省环保工作的预期目标。
其中,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2013年下降10%以上,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8%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9%,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增加至7个(新增雅安、巴中市)。
同时,全省地表水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78.2%,劣Ⅴ类断面水质比例控制在6.9%以内,沱江干流水质达标率上升到25%,岷江干流水质达标率上升到72%,省会城市成都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其余市(州)城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达到60%,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97.6%。
此外,还将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5万个点位的详查任务。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