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潭江在江门的流域面积达602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60.6%,是江门的母亲河。加上14条主要支流,潭江流域涵盖了江门三区四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江门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特别是潭江中游水质堪忧,城市建成区河涌水质超标严重,有的河涌水体发黑发臭,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
要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进行到底。2015年5月,江门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通过立法保护潭江,即成为江门社会各界共识。此后,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江门市环保部门多次前往各区调研、组织专家研究讨论,前后三次审议,《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终于通过,上月起,保护潭江水源的地方法律法规开始正式施行,这也是江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实体法。
“《条例》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于是否落实有力,推动有效。”江门市环保局局长陈旻表示。他认为,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党委政府责任重大。《条例》对于环境失职行为问责将更为严厉,特别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将面临更多环境决策的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