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环保部门通报环境执法监管情况,包括环境执法查处案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检查任务等。在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检查中,扬州已完成17家企业关停取缔工作,包括小电镀4家、小炼油4家、其他企业9家。
根据市环保部门数据通报,1~10月,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41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92件,处罚金额2584.06万元。运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处违法案件共22件,其中按日计罚4件、查封扣押6件、限产停产7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5件;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
近日,环保部门已向社会通报了全市10起环保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仪征市的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废水超标问题,先后两次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累计罚款873.11万元;高邮市的孙积华(个人)电镀加工点违法处置危险废物,主要生产设施、设备被依法查封,2名负责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目前,扬州49家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检查任务已全面完成,专项检查对6家钢铁企业和15家污水处理厂实施了3次以上重点检查,其余企业检查均达到2次以上,专项检查期间共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9家,对13家企业实施了责令整改,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个,处罚金额47万元。通过排查,全市计划取缔“十小”企业共计56家,包括小炼硫1家、小炼油5家、小电镀10家、其他小企业40家。截至目前,已完成17家企业关停取缔工作,包括小电镀4家、小炼油4家、其他小企业9家。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全市环保部门再次开展扬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对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排查。今年以来,扬州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