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近日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按照规划,绵阳将打造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山、水、林、田、城”海绵城市典型示范区。
今年5月,我市启动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大量实地调查和研究基础上形成规划成果,并征求了多方意见。该规划用于指导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建设,将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系保护与修复等6类重点项目建设。9月,该规划通过我市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在接受省住建厅专家评审前,广泛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了完善。
按照规划,至2020年,我市50余平方公里建成区域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的目标要求;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域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的目标要求,绵阳市海绵城市系统基本得到完善。
我市将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绵阳城市新形象,实现“群山环绕、百河润绵、山清水蓝、河畅岸绿”生态海绵城市生态格局。
规划根据城市排水分区、城市路网和城市宗地性质等因素,将规划范围划为52个管控单元,全面对城市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和水资源进行建设管控,系统建设海绵城市。同时,本规划对我市城市道路与广场、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以及城市河流水系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指引,全面指导我市各项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据市城乡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本规划将在审批程序完善后立即实施,规划实施后我市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进行建设,并根据海绵城市建成运行效果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