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为进一步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不断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确保"十二五"末消除劣Ⅴ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潍坊市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点源治理再提高工程,督促所有升级改造工程今年年底前完成,确保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律按一级A标准设计建设。着力加强重点镇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所有县市区内实现重点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按照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新标准要求,采用"断面倒逼法"对流域内各企业以严标准倒逼其"转方式、调结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对辖区内所有涉水大户、涉重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不断提高再生水回用比例。
潍坊市积极加快河道生态综合治理进程,在现有河流生态综合治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白浪河、虞河、弥河等重点河段生态治理,确保2012年底前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控标准(化学需氧量〈45mg/L、氨氮〈4.5mg/L)、"十二五"末消除劣Ⅴ类水质。继续推进丹河、南阳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实现市控以上河流全流域、全过程、全方位立体生态治理,逐步形成"治理一个流域、培育一个湿地、造就一个生态地域"的新格局。
潍坊市不断加强湿地保护区网络建设,让全市60%的天然湿地、9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力争到2015年,建成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20处,沿海地区重要河渠、道路基本实现绿化,80%宜林荒滩荒地实现绿化,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