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县龙王河污水处理厂县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有效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莒南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一是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制定详细的现场监察计划,每天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过程监察人员全程跟踪。将监察人员照片、联系方式以及在线设备运行管理规定等信息在厂内墙上公开,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责任心。
二是将污水处理厂每天的治理设施运行、当日处理水量、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控及中控系统运行等情况报主管县长,每周五汇总一周运行情况报县委书记和县长,使县领导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大对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超标排放现象,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废水不得排入污水处理厂,并由专人监督落实,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四是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台帐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水区运行、污泥运输、设备维修等记录,定期核对各种仪表、在线监测和中控室数据,对运转不正常或损坏,督促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数据的准确性。